索引号 | 0160921141/2022-02246 | 发文字号 | 吴政任字〔2022〕43号 |
发布机构 | 吴堡县人民政府 | 公文时效 | 有效 |
名称 | 吴堡县人民政府关于高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| ||
成文日期 | 2022-11-02 | 发文日期 | 2022-11-02 10:48 |
吴堡县人民政府
关于高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
吴政任字〔2022〕43号
县公安局:
高朗同志试用一年期满,考核合格。按照吴组干任〔2022〕96号文件精神,经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:
高朗同志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队长。
吴堡县人民政府
2022年10月31日